香港公司施行了新規(guī)SCR,這是3月1日實施的《公司(修訂)條例》規(guī)定,在香港成立為法團的公司須取得和保存實益擁有權(quán)的最新資料,以備存“重要控制人登記冊(簡稱SCR)”,供執(zhí)法人員查閱。
根據(jù)新法,公司必須在SCR上填寫重要控制人的姓名、地址、身份證號碼、成為控制人的日期以及對公司所施加的控制的性質(zhì)等詳細資料,重要的控制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。這些要求都不復(fù)雜,關(guān)鍵是如何確定誰是重要控制人。
一、誰是公司重要控制人?
“須登記人士”,即對該公司有重大控制權(quán)的自然人;及“須登記法律實體”,例如:對該公司有重大控制權(quán),并為該公司的股東的某公司。
確定重要控制人身份,只需符合以下五個條件中的其中一項即可:
1.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25%以上的已發(fā)行股份;或如該公司沒有股本,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分攤該公司25%以上的資本或分享該公司25%以上的利潤的權(quán)利;
2.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25%以上的表決權(quán);
3.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委任或罷免該公司董事局的過半數(shù)董事的權(quán)利;
4.該人有權(quán)利或?qū)嶋H上對該公司發(fā)揮或行使重大影響力或控制;
5.該人有權(quán)利或?qū)嶋H上對某或商號的活動發(fā)揮或行使重大影響力或控制,而該或商號并不是法人,但該的受托人或商號的成員,就該公司而言符合首4個條件中的任何1個條件。
二、如何確定重要控制人?
公司須采取合理步驟,以確定其重要控制人。包括檢視公司的成員登記冊、組織章程細則、股東協(xié)議或其他相關(guān)協(xié)議,以及向任何相信已知悉或有合理因由相信是(1)重要控制人的人士或(2)任何相信或有合理因由相信是知道重要控制人身分的人士發(fā)出通知,要求該人確認其是否為重要控制人,而該人必須在1個月內(nèi)確認或回復(fù)。
問:我的公司是一間小型私人公司,有兩位股東,每人持有公司50%的股份。誰是我公司的重要控制人?
答:如某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25%以上的已發(fā)行股份,即屬該公司的重要控制人。因此,你的公司的兩位股東均為公司的重要控制人。他們的詳情均須記入重要控制人登記冊。
問:我的公司是一間小型私人公司,只有一名股東,為一間名為ABCProfitsLimited的香港公司。ABCProfitsLimited是否我公司的唯一重要控制人?
答:不是。如自然人甲透過ABCProfitsLimited對你的公司有重大控制權(quán),甲也屬公司的重要控制人,ABCProfitsLimited及甲的詳情均須記入重要控制人登記冊。
問:我的公司是一間小型私人公司,只有一名公司股東,為一間于英屬維京群島成立的海外公司,而該海外公司由我全資擁有。誰是我公司的重要控制人?
答:如某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25%以上的已發(fā)行股份,即屬該公司的重要控制人。因此,該海外公司及你均為公司的重要控制人,該海外公司及你的詳情均須記入重要控制人登記冊。